西安北普低温能源有限公司低温能源产品(液氧、液氮、液氩)生产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
项目负责人:罗翔 项目组成员:梁艳宁、罗翔、张恒
报告编制人:张恒 报告审核人:张京
过程控制负责人:李星 技术负责人:吴太忠
现场勘查人员:张恒、罗翔 勘查日期:2020年12月7日
项目简介
西安北普低温能源有限公司低温能源产品(液氧、液氮、液氩)生产项目为新建项目,该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,按照《陕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》(陕安委[2014]10号)和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,79号令修改)第十一条的要求,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、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、安全评估及分级。
|